当前关注:补偿原则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2023-02-02 13:00:22     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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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李成栋 损失补偿原则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经济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补偿;保险赔偿是弥补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遭受损失而失去的经济利益,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2、•质的规定性:有损失、有赔偿;无损失、无赔偿;•量的规定性:损失赔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而不能使其获得额外的利益。

3、注意:该原则只适用于补偿性合同,不适用于给付性保险合同(给付性合同又称非补偿性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事件出现或者保险期届满,保险人就必须按照保险双方事先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保险金的合同。

4、)二、为什么要坚持损失补偿原则?•对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5、•是保险的本质和职能的体现。

6、•有利于防止被保险人通过保险盈利,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7、三、损失补偿原则的内容(一)被保险请求损失赔偿的条件1.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

8、根据可保利益原则,财产保险不仅要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而且要求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特别是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

9、2.遭受的损失必须是保险责任之内上述三个限额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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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被保险人 保险标的 损失补偿原则 可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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