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第三卷的摘录和笔记(一百二十三:对再生产过程的回顾)_当前简讯

2023-04-29 10:03:27     来源 : 哔哩哔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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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册 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 (下)

第七篇 各种收入及其源泉

第四十九章 关于生产过程的分析

1、我们把全部资本分成两大部类:第Ⅰ部类生产生产资料;第Ⅱ部类生产个人消费资料。某些产品(例如马、谷物等)既可以供个人消费又可以用做生产资料的事实,丝毫也不会排除这种分类的绝对正确性。这种分类实际上不是假说,而只是事实的表现。我们拿一个国家的年产品来说。这个产品的一部分,尽管能够充当生产资料,却进入个人消费。这是工资、利润和地租借以花费出去的产品。这个产品是社会资本的一定部类的产品。这同一资本也可能生产属于第Ⅰ部类的产品。只要这样做,那么,提供那些属于第Ⅰ部类的、供生产消费的产品的,就不是这个资本中耗费在第Ⅱ部类产品即真正属于个人消费的产品上的那个部分。第Ⅱ部类的全部产品,即进入个人消费的全部产品,从而收入借以花费出去的全部产品,是耗费在它上面的资本加上所生产的余额的存在形式。因此,它是只投在消费资料生产上的资本的产品。同样,年产品中充当再生产资料(原料和劳动工具)的第Ⅰ部类,尽管在其他场合在实物形式上也能够充当消费资料,但它是只投在生产资料生产上的资本的产品。构成不变资本的绝大部分产品,从物质方面来看也是处在不能进入个人消费的形式上。即使它能够进入个人消费,例如农民可以吃掉他的谷种,可以杀掉他的役畜,可是经济上的限制给农民带来的感觉就和这个部分好像处在不能消费的形式上完全一样。正如已经指出的那样,我们在考察这两个部类时,都把不变资本中那个从实物和价值两方面来看都不以两个部类的年产品为转移而继续独立存在的固定部分撇开不说。

2、在第Ⅱ部类——工资、利润和地租就是花费在这个部类的产品上,总之,收入就是耗费在这个部类的产品上——,从价值方面来看,产品本身也是由三个组成部分构成的。一个组成部分等于生产中已经消耗的不变资本部分的价值;第二个组成部分等于生产中预付的可变资本部分,即支付工资的资本部分的价值;最后,第三个组成 部分等于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也就是=利润+地租。第Ⅱ部类产品的第一个组成部分,不变资本部分的价值,既不能为第Ⅱ部类的资本家和工人所消费,也不能为土地所有者所消费。它不是他们的收入的部分,它必须在实物形式上得到补偿,而为了能够进行这种补偿,就必须把它卖掉。相反,这个产品的其他两个组成部分,等于这个部类所创造的各种收入的价值,即=工资+利润+地租。

在第Ⅰ部类,从形式上看,产品是由同样几个组成部分构成的。但是,在这里形成收入的部分,工资+利润+地租,总之,可变资本部分+剩余价值,并不是在第Ⅰ部类产品的实物形式上消费,而是在第Ⅱ部类的产品上消费。因此,第Ⅰ部类各种收入的价值,必须消费在第Ⅱ部类中形成第Ⅱ部类待补偿的不变资本的那部分产品上。第Ⅱ部类中必须用来补偿自己的不变资本的那部分产品,会在它的实物形式上,被第Ⅰ部类的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消费。他们把他们的收入用在第Ⅱ部类的这个产品上。另一方面,代表第Ⅰ部类收入的第Ⅰ部类的产品,也会在其实物形式上,由第Ⅱ部类用在生产消费上,因为它会在实物形式上补偿第Ⅱ部类的不变资本。最后,第Ⅰ部类消费掉的不变资本部分,会用该部类自己的产品,即恰好由劳动资料、原料、辅助材料等等构成的产品来补偿,这部分地是通过第Ⅰ部类的资本家互相之间进行交换,部分地是通过这些资本家中的一部分人又可能把自己的产品直接当做生产资料来使用。

3、每年的商品产品的价值,和一笔单独投资的商品产品的价值以及任何一个商品的价值完全一样,会分解成两个价值组成部分:一个部分是补偿预付不变资本价值的A;另一个部分是表现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种收入形式的B。既然前一个价值部分在其他条件不变时,1.决不采取收入的形式,2.总是以资本的形式,而且正是以不变资本的形式流回,所以,后一个价值部分B会和前一个价值部分A形成一种对立。但是,后一个组成部分B本身又包含着对立。利润和地租同工资的共同之处在于:三者都是收入的形式。尽管如此,它们有着本质的区别:利润和地租体现着剩余价值,即无酬劳动,工资则体现着有酬劳动。产品中代表已经支出的工资的价值部分,即补偿工资的价值部分,并且在我们假定再生产按相同的规模并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的时候会再转化为工资的价值部分,首先会作为可变资本,作为必须重新预付在再生产上的资本的组成部分流回。这个组成部分执行双重职能。它先以资本的形式存在,并且作为资本和劳动力相交换。在工人手里,它转化为工人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所取得的收入,并且作为收入转化为生活资料并被消费掉。这个双重的过程,是以货币流通作为中介表现出来的。可变资本要用货币预付,作为工资支付出去。这是它作为资本的第一个职能。它和劳动力相交换,并转化为这种劳动力的表现,即转化为劳动。这是从资本家方面来看的过程。但是第二,工人会用这个货币来购买自己生产的商品产品的一部分,这个部分是用这个货币来计量的,并且由工人作为收入来消费。如果我们在想象中把货币流通撇开,那么工人的一部分产品就是以现成资本的形式存在于资本家手中。资本家把这个部分作为资本来预付,把它付给工人以换取新的劳动力;而工人则直接地或者通过同其他商品的交换,把它作为收入来消费。因此,在再生产中要转化为工资,转化为工人收入的那部分产品价值,首先以资本的形式,更确切地说,以可变资本的形式,流回资本家手中。它以这种形式流回,是劳动作为雇佣劳动、生产资料作为资本、生产过程本身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不断重新再生产出来的一个重要条件。

4、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困难,必须把总收益和纯收益同总收入和纯收入区别开来。总收益或总产品是再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把固定资本中曾被使用但是没有消费掉的部分撇开不说,总收益或总产品的价值,等于预付的、并在生产中消费掉的资本即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价值,加上分解为利润和地租的剩余价值。或者,如果我们不是考察单个资本的产品,而是考察社会总资本的产品,那么,总收益等于构成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物质要素加上表现为利润和地租的那种剩余产品的物质要素。总收入是总生产中扣除了补偿预付的、并在生产中消费掉的不变资本的价值部分和由这个价值部分计量的产品部分以后,总产品所余下的价值部分和由这个价值部分计量的产品部分。因而,总收入等于工资(或预定要重新成为工人收入的产品部分)+利润+地租。但是,纯收入却是剩余价值,因而是剩余产品,这种剩余产品是扣除了工资以后所余下的,实际上也就是由资本实现的并与土地所有者瓜分的剩余价值和由这个剩余价值计量的剩余产品。

5、我们已经知道,每一个商品的价值和每一个资本的全部商品产品的价值,都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只补偿不变资本,另一部分虽然本身有一部分会作为可变资本流回,因而会以资本的形式流回,却预定要全部转化为总收入,并采取工资、利润和地租的形式,这三者的总和就是总收入。我们还知道,一个社会的年总产品的价值也是这样。单个资本家的产品和社会的产品之间的区别只在于:从单个资本家来看,纯收入不同于总收入,因为后者包括工资,前者不包括工资。如果考察整个社会的收入,那么国民收入是工资加上利润加上地租,也就是总收入。但是,这也只是一种抽象,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整个社会是站在资本主义的立脚点上,因而只把分解为利润和地租的收入看做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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